当您的免额托运行李不够用时,当您有更多的行李需要托运时,我们为您提供了额外行李服务。您可提前为您的额外行李付费,省去机场排队缴费的辛劳。
1.您所购买的机票票号以“999”开头,航班挂CA代号且为国航实际承运。
2.您的航班为国际/地区直达航班或联程中转航班(限中转一次),以及部分国内直达航班。
国内航班适用航线 | |||
北京 ⇆广州 | 北京 ⇆上海 | 北京 ⇆成都 | 北京 ⇆深圳 |
北京 ⇆重庆 | 北京 ⇆杭州 | 北京 ⇆福州 | 北京 ⇆大连 |
北京 ⇆西安 | 北京 ⇆三亚 | 北京 ⇆哈尔滨 | 北京 ⇆武汉 |
北京 ⇆青岛 | 北京 ⇆长沙 | 北京 ⇆沈阳 | 北京 ⇆长春 |
北京 ⇆乌鲁木齐 | 北京 ⇆温州 | 北京 ⇆厦门 | 成都 ⇆上海 |
3.请您在航班起飞前6小时外购买。
4.计件制额外行李服务在每个航班最多可预订两件,联程航段不支持拆分预订。
5.计重制额外行李服务以5公斤为一阶梯,您可选择购买5公斤、10公斤、15公斤、20公斤中任一档,每人每班仅可购买一次,最多购买20公斤。
6.婴儿客票不适用。
计件制 | 计重制 |
额外行李服务仅适用于一般行李托运,不适用于特殊托运行李及随身行李;不可替代行李“超重、超尺寸”的费用。 | 额外行李服务仅适用于一般行李托运,不适用于特殊托运行李及随身行李。 |
每件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包括滑轮和把手)之和须不小于60厘米或24英寸,且不超过158厘米或62英寸。 | 每件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包括滑轮和把手)之和须不小于60厘米或24英寸,且不超过203厘米或80英寸。国内航班每件托运行李的长、宽、高限制分别为100厘米或39英寸、60厘米或24英寸、40厘米或16英寸。 |
每件托运行李重量须不小于2公斤或4磅,头等舱、公务舱旅客的每件托运行李不得超过32公斤或70磅;悦享经济舱、超级经济舱、经济舱旅客的每件托运行李不得超过23公斤或50磅。 | 每件托运行李的重量须不小于2公斤或4磅,且不超过32公斤或70磅。 |
若您携带的行李不符合以上规定,您需按照国航实际承运航班一般行李超限额收费标准,在机场缴纳费用,超尺寸、超重量的费用叠加计算。超过32公斤或70磅的行李,不得作为行李运输。我们建议您将行李拆开分装,或按照货物运输。 | 超过32公斤或70磅的行李,不得作为行李运输。我们建议您将行李拆开分装,或按照货物运输。 |
温馨提示
1. 当您支付后,请留意系统是否成功出具了额外行李票号,此票号为购买成功的唯一标志,同时我们也会给您发送服务短信。
2. 如您的客票在改期(升舱)后票号发生变更,仍有额外行李需求,请您重新购买此服务。
3. 额外行李仅能在值机柜台办理行李托运时使用,登机口无法接收额外行李托运。当您在机场办理值机手续时,请提醒值机员购买过额外行李服务,以免重复收费。
4. 如您需要退订此项服务,请于客票值机前,通过原购买渠道申请退款。额外行李服务退订不收取退票费。部分行程或部分重量已使用的额外行李服务不可退订,请您按需购买。
5. 您在国航官网购买的额外行李,若在办理行李托运时无需使用,请您于航后致电95583-1-5申请退款。退款有效期为自购买服务后的12个月内。
6. 如您需要服务发票,可在服务使用后的45天内致电95583-1-5申领。
7. 后续此服务如有政策调整,请您以系统展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