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分公司天府机场不正常航班供餐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天府机场不正常航班供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CGXM-SWB-E-202626381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四川省· 成都市
(五)项目需求:
1.根据国航实际需求,当国航及代理航班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发生不正常情况时,为旅客(包括普通旅客及高端旅客、特殊旅客)在国内、国际航站楼出发候机区域提供航延餐食服务,满足现场供餐服务需求,提升航延服务水平。拟采购1-2家供应商。
2.最高限价如下(餐食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以上费用包含了餐食费、餐具费、配送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其它额外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 gp.gov.cn/search/cr/ 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受限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或同等资质证明。
(九)供应商应为经营场所位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区域内的餐饮服务企业,或航空配餐公司;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 )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PDF),加盖公章,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打印页,加盖公章)。
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企业完整报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 )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打印页,加盖公章。完整版报告获取方法:在网站打开报告后,自行点击网页右上角“发送报告”,收到邮件后打印完整报告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
9.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或同等资质证明。
10.供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为经营场所位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区域内的餐饮服务企业,或航空配餐公司;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1.相关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具备能力将餐食按采购人要求,包装并配送至登机口或采购人指定地点(例如同类型服务合同,或餐食制作及配送能力等证明)。
12.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以及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13.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存在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 )、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分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电话:02882125511
联系人电子邮箱:liuyang65@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所有报名材料请扫描为PDF格式上传,并逐页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在参与我方采购活动过程中若发生有关诚信等方面的问题及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在不良行为界定范围内的问题将被列为不良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行为对生产运营、采购活动、采购人形象等潜在造成或已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程度,将不良行为分为一级不良行为、二级不良行为、三级不良行为及警告行为,详见《关于“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置的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