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货站航泰新能源牵引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北京货站航泰新能源牵引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CGXM-ACC-E-202530871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维修内容
包含专项维修服务和一般维修服务(大包服务)。
1.1“专项维修 ”
“专项维修”的维修项目;
序号 | 维修车辆类型 | 维修项目 |
1 | 电动牵引车 | 驱动电机 |
2 | 锂电池(单组) | |
3 | 锂电池 (整组) | |
4 | 电池控制单元 | |
5 | 电控模块 | |
6 | 后桥左减速箱 | |
7 | 后桥右减速箱 | |
8 | 整车线束 | |
备注:专项维修项目经采购方维修人员现场确认维修项目据实结算 | ||
1.2“一般维修”
1.2.1定义
专项维修外的所有维修服务定义为一般维修(轮胎、 GPS不在此范围内) , 一般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附属油、轮辋、轮胎螺丝、不正常损坏(人为)、补漆、行车记录仪、灭火器支架等属于一般范围内。以单个车辆为单位,维修商以一个整体的服务价格进行维修保养;提供非原车附属配件免费安装服务。 一般维修价格为每辆车每年价格,折合到每月,结算时按月进行支付。 在协议期内,如采购方车辆数量发生变化,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以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1.2.2因采购方组织结构变化或业务发生变化等,造成大规模新增车辆的维修工作,将由双方洽谈后以补充协议方式进行约定。
1.2.3车辆数据(68辆牵引车)
大架号 | 进车年限 | 大架号 | 进车年限 |
0220001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16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02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17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03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18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04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19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05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21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06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22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07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23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08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24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09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25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10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26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11HT | 2020年12月9日 | 0020127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20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28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13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29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14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30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15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31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16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32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17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33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18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34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19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35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20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36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021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37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12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38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13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39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14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40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0115HT | 2020年12月9日 | 0221108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104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105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106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112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102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094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103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095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100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096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107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097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110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098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111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101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109HT | 2022年4月14日 | 0221099HT | 2022年4月14日 |
1.2.4废料处置
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油、废配件均由维修商负责免费处置。
2.维修服务标准
2.1维修规范
维修过程中要遵守交通部下发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北京市下发的《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治安管理若干规定》 、以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等。
2.2维修要求
2.2.1建立所有车辆的保养及配件更换记录档案,要求提供一车一档案(电子版相关记录),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基本信息、故障统计、维修台账等相关信息。
2.2.2根据天气、季节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突发情况,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2.2.3针对采购方车辆使用特点,制定专项维修方案。
2.3保养要求
2.3.1按照《车辆保养检修单》的内容进行保养; 为了提高车辆使用寿命, 限定车辆保养时限,牵引车辆每500小时保养一次(不分一、二级保养) ,维修人员保养完成在车辆固定位置填写下次保养时间或行驶里程数。
2.3.2每季度对车辆进行三电检查及清尘工作。
2.3.3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保养频次时,以货站通知为准。
2.3.4维修后完成后的车辆必须符合飞行区安全运行标准。
2.3.5保养车辆是需对随车电池进行检查维护,电池保养方面,每季度对车辆电池组线束,箱体连接器插头、绝缘防护、充电接头、插头、电池组单体进行保养及检测工作。
2.3.6每年对电池组电压系统容量、电池长提隔离性能、电池管理系统的精度进行分析,要求每年3月出具一次年度电池使用状态及监控记录报告(有效的电池检测报告)。
3.维修全流程时限
3.1专项维修类:按照单台计算, 自接收车辆维修时间起计算, 4天内完成维修。
3.2一般维修类:按照单台计算, 自接收车辆维修时间起计算, 2天内完成维修。
4.验收
4.1一般维修:以维修单为依据,维修商按照 《新能源车辆维修单》 检查项目检查,保证车辆恢复正常使用。
4.2专项维修标准:以维修单为依据,维修商按照 《新能源车辆维修单》 检查项目检查,保证车辆恢复正常使用。
4.3保养:维修商以《新能源车辆保养单》的要求为基础,能满足我方使用。
4.4若车辆维修或保养后,无法进入首都机场控制区内,将由供应商免费调试达到飞行区入场标准。
5.保修要求
专项维修类: 自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保修时限按照车辆保养手册配件质保期时限,保修期内维修部位全部由维修商负责。
返修保修要求:专项维修返修时重新计算保修期。
费用计算:保修期内发生的费用由维修商负责。
6.质保及考核
6.1考核:对采购方维修保养进行考核,对不满足采购方要求进行处罚。
6.2质保:维修商对采购方车辆进行维修,自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费用由维修商负责。
7.安全责任
如维修商在采购方场地进行维修保养,维修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方工作场所各项管理规定,不得有违反或危害空防安全的行为,不得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并承担全部责任;
采购方有权对维修商安全生产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项,维修商必须整改。
如出现任何违反采购方安全须知而导致的安全风险,全部由维修商承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及财务状况,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无违法违规经营、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
(三)维修人员具有维修厂家提供的人员培训证明或者机动车修理证及电工证。
(四)近三年内,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 c.gov.cn )查询的完整报告(查询时间应介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后)。
(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
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 )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
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 )进行报
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8.维修人员培训证明或者机动车修理证及电工证。
9.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
如无可提供2022年-2024年三大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无法提供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说明。
10.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完整报告(查询时间应介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1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 c.gov.cn )查询的完整报告(查询时间应介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 ),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
(http://pur.airchina.com.cn )、国货航官网( www.airchinacargo.com )、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思远
联系人电话:022-24902936
联系人电子邮箱: zhangsiyuan@airchinacargo.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需结合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要求提交:标注 “必传” 的材料,供应商须按要求完整上传,非必传材料,报名阶段可暂不提供。
(三)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另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