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为做好受台风“贝碧嘉”影响旅客服务,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发布国航涉及上海虹桥、上海浦东、杭州、宁波航线进出港航班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条件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4年9月14日24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新票号的国航999开头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
(二)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含)至2024年9月16日(含)之间上海虹桥、上海浦东、杭州、宁波进出港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4年9月14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
二、客票变更及退票规则
如您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请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联系原购票渠道、国航客服热线95583或营业网点取消客票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后,按如下规则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
(一)客票变更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2024年9月23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4年9月24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本通知自2024年9月14日起生效。
建议您扫描下方二维码,优先选择国航移动渠道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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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