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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携带犬只前往美国的重要通知

尊敬的旅客:

2024年8月1日起,美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CDC)生效实施最新的犬只入境检疫要求。根据新的要求,您除了需要备齐相关文件外,所有在美国以外国家或地区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包括作为宠物托运的犬只和残疾旅客携带的导盲犬或助听犬)只能从指定的6个口岸入境,包括纽约(JFK)、华盛顿(IAD)、洛杉矶(LAX)、迈阿密(MIA)、亚特拉达(ATL)、费城(PHL),且必须在CDC注册的动物护理机构预约。此类犬只一旦被拒绝入境,您必须在72小时内将犬只运回始发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一旦退运情况发生,您的犬只很难满足中国的入境要求。

目前我们运营的赴美航班目的地包括纽约(JFK)、洛杉矶(LAX)、华盛顿(IAD)和旧金山(SFO),其中华盛顿(IAD)的回程航班存在间隔超过72小时的情况,无法满足72小时退运要求。此外我们还了解到,纽约的CDC注册动物护理机构仅接受作为货物运输的犬只预约,洛杉矶的注册动物护理机构要求作为行李运输的犬只抵达时也必须按货运入境程序处理

因此,运输“非美国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前往美国限制较多,且一旦犬只被拒绝入境美国,极大概率出现犬只既不能入境美国也不能返回中国的情况,风险极高。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不得不遗憾地做出决定:

自即日起,我们将在赴美航班上暂停收运“非美国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包括作为宠物托运的犬只和残疾旅客携带的导盲犬或助听犬)。如果您已经成功预定了犬只托运服务或携带服务犬进入客舱的服务,我们将协助您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

如果您在2024年8月1日之前收到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犬只进口许可证,截至8月31日之前,我们仍旧可以在赴美航班上收运美国或他国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

我们将持续与CDC做好沟通,以期尽快恢复上述服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如果您携带在美国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前往美国,请您确认您的犬只符合以下全部要求:

(一)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犬只进口表格收据。您可以在线填写此表格。

填表链接:https://cdc-786687.workflowcloud.com/forms/090dc543-7b2f-4538-b2c7-2919d12ecc73

(二)美国签发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表》或美国农业部认可的出口健康证明:这些表格由美国农业部(USDA)认证的兽医填写,并得到美国农业部(USDA)的认可。

相关信息参考网址:https://www.cdc.gov/importation/dogs/us-vaccinated-high-risk-countries.html

(三)犬只必须有一个可以用通用扫描仪检测到的微芯片来识别。在接种狂犬病疫苗之前,必须植入微芯片,否则疫苗将失效。微芯片编号必须包含在所有要求的表格和证明文件中。

(四)犬只在抵达美国时必须保持健康

(五)犬只在入境美国时必须至少6个月大

在美国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CDC允许在任一机场、陆路边境或海港入境。实际入境机场需与犬只进口表格上填写的机场保持一致。

特别说明:

根据美国CDC官网信息,如果您在2024年8月1日之前收到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犬只进口许可证,您可以使用此许可证将犬只带到美国,直到2024年08月31日或许可证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

如果犬只持有上述有效进口许可证,则无需在CDC注册的动物护理机构预订,并可以从以下18个机场中的任何一个入境:安克雷奇(ANC)、亚特兰大(ATL)、波士顿(BOS)、芝加哥(ORD)、达拉斯(DFW)、底特律(DTW)、檀香山(HNL)、休斯顿(IAH)、洛杉矶(LAX)、迈阿密(MIA)、明尼阿波利斯(MSP)、纽约(JFK)、纽瓦克(EWR)、费城(PHL)、旧金山(SFO)、圣胡安(SJU)、西雅图(SEA)和华盛顿特区(IAD)

出行时您还需携带美国/他国出具的狂犬病疫苗证书,犬只已植入ISO兼容的微芯片、年龄应在6个月以上且身体健康。

 

以上信息是我们基于美国CDC官方网站整理的概要内容,仅供参考。最新准确信息请您务必在计划旅行前登录美国CDC官方网站详细了解,确认您的犬只符合美国CDC的最新限制要求,以免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和损失。

参考网址:https://www.cdc.gov/importation/dogs/